死亡前兩年內贈與 併入遺產總額報稅 - 力行地政士事務所 電話(02)2713-2480
死亡前兩年內贈與 併入遺產總額報稅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提醒,被繼承人死亡前兩年內,贈與特定近親的產,應併入遺產報稅,以免漏報挨罰。 南區國稅局表示,《遺產及贈與稅法》規定,配偶相互贈與財產,不計入贈與總額課徵贈與稅;此外也給予贈與免稅額,2022年從原本220萬元調高至244萬元。 為避免被繼承人生前透過贈與方式,來移轉財產、規避遺產稅,稅法特別規定,遺產稅課徵範圍除了死亡時名下所有財產外,被繼承人死亡前兩年內贈與配偶、子女、孫子女、父母、兄弟姊妹、祖父母及上述親屬配偶等財產,都視為遺產,應併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。 國稅局表示,近來常發現民眾申報被繼承人遺產稅時,忽略申報前兩年贈與特定近親的財產,提醒民眾特別留意。 文章摘自:2022-05-24經濟日報 https://ppt.cc/fY8lTx 聲明:影片中使用到的許多畫面、影像、音效、音樂等等版權皆屬原公司擁有。 Important Notice: used to living picture, video, sound, music are copyright to the original company has. 君毅不動產 服務專線:(02) 2713-2480 專業辦理 #房屋買賣 #過戶登記 #不動產買賣契約書、#夫妻房屋贈與登記 #二等親 #房屋贈與登記 #法拍屋代標 #房屋仲介 #房地產估價